好消息!对《禁止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法》配套法规的修正
阅读量:13
安大略省渥太华,2023年3月27日
今天,住房和多样性与包容部长艾哈迈德-胡森阁下宣布了对《禁止非加拿大人购买住宅物业法》配套条例的修正案。
该法于2022年6月23日获得议会通过,该法和条例于2023年1月1日生效,是加拿大政府使加拿大人更容易负担住房的战略的一部分。为该法制定的配套条例规定了具体的例外情况、定义和执行禁令所需的澄清。
为了提高新移民和企业增加加拿大住房供应的灵活性,加拿大政府正在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扩大特许情况,允许非加拿大人在某些情况下购买住宅物业。这些修正案将进一步支持寻求在加拿大建立生活的个人和家庭,在他们的社区更早地追求房屋所有权,并解决住房供应问题。此修正案将于2023年3月27日生效。
住房和多元性与包容性部长宣布了以下修正案:
使更多的工作许可持有者在加拿大工作期间能够购买房屋居住。
这些修正案将允许那些持有工作许可或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被授权在加拿大工作的人购买住宅物业。如果工作许可持有人在购买时其工作许可或工作授权的有效期剩余183天或更多,并且没有购买过一个以上的住宅物业,他们就有资格购买。目前关于报税和以前在加拿大的工作经验的规定正在被废除。
废除现有规定,使禁令不适用于空置土地。
我们正在废除条例的第3(2)条,所以禁令并不适用于所有划为住宅和混合用途的土地。划为住宅和混合用途的空地现在可以由非加拿大人购买,并由购买者用于任何目的,包括住宅开发。
开发用途的例外。
这一例外允许非加拿大人为开发目的购买住宅物业。修正案还将目前根据该法适用于公开交易的公司的例外情况,扩大到根据加拿大或某省的法律成立并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开交易的实体。
将公司外国资金控制门槛从3%提高到10%。
就禁令而言,对于根据加拿大或某省法律成立并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私有公司或私有实体,控制门槛已从3%提高到10%。这与《低用房税法》中 “特定加拿大公司 “的定义相一致。
引述:
“为了给寻求对加拿大做出贡献的新移民和企业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加拿大政府正在对该法的条例进行重要修正。这些修正案将允许新移民通过拥有住房在加拿大扎根,允许企业通过增加加拿大城市的住房供应来创造就业机会和建造住房。这些修正案在确保住房用于居住在加拿大的人,而不是外国投资者的投机性投资方面取得了正确的平衡”。
此为 翻译版本
原文出处:
https://www.cmhc-schl.gc.ca/en/media-newsroom/news-releases/2023/amendments-prohibition-purchase-residential-property-non-canadians-regulations#:~:text=The%20Act%20was%20passed%20by,housing%20more%20affordable%20for%20Canadians.